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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參賽資格:
廠商於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間,所執行之成功行銷傳播案例。
二.評分標準:
以下列各項作為評分標準如下:
1. 策略(達成目標之方案)
2. 執行(含預算、進度、成本之說明)
3. 創意(含訊息及媒體的創意說明)
4. 成果(與自我前後、與競爭者、與業界總體比較)
5. 其他特色
三.評審委員:
由本會邀請行銷傳播界學者、專家、得獎代表及本會理監事擔任。
四.截止期限:
自2010年4月10日起受理報名,至2010年6月10日止。
五.得獎公告:
2010年7月下旬前評審完畢後公告週知。
六.獎項:
設金獎、銀獎、銅獎。
七.得獎榮譽:
1.獲選作品前二名,可代表我國參加MCEI國際行銷傳播卓越獎競賽。
2.若同意代表我國參賽MCEI國際行銷傳播卓越獎之報名者,需同意履行下列事項:
參選作品自行準備英文翻譯一式五份送交本會,以利總會評審。
3.如獲國際比賽獎次,報名者需主辦領獎儀式,由本協會代表國際總會頒授獎牌 。
八.行銷傳播作品提交方式
*活動案例說明書,以A4紙20張以內
*廣告影片以光碟片送件
*平面印刷作品裱褙於卡紙或裱板上
*網路廣告以書面說明並附光碟
*廣播廣告附旁白
*其他通路廣告或戶外廣告請附照片
*活動附照片或光碟片
九.報名方式:
請填妥報名表連同輔助說明物郵寄下列地址或親洽本協會
收件人:中華民國行銷傳播經理人協會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11012基隆路一段333號4樓408室
電話:(02) 2758-5450
傳真:(02) 2729-0720
聯絡人:分機306楊佩苓
十.附則:
1.參賽作品免收報名費,本會有權發表、運用,作品不退件,請自留備份。
2.參賽作品須依本會規定之文件格式處理,不依規定者本會有權裁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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